经营范围:
1.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公共资源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3.核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及进场交易项目资料;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工作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违法违规交易行为;4.建立公共资源现场交易信用和纪律档案;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见证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全过程,确认交易结果;整理、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备查;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管,协助处理交易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