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和林草防火、防病虫害及林草产业发展、技术培训推广等服务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服务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林业信息服务。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政策咨询。负责林草科技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实施草原保护、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实施森林草原火灾宣传教育、火灾预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管理县仁寿山森林公园、县火焰山国有林场、县苗圃业务工作;管理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塔坪山森林公园管理所、县林业勘察设计队以及基层林站相关工作。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推进数字林业草原建设,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