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负责湖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实施;2、负责全区湖泊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侵害湖泊的违法行为,做好湖泊巡查记录台账,落实每月信息报告制度;3、负责组织督促和协调各湖泊保护责任单位对湖泊水域岸线垃圾进行清理,做好日常保洁工作。负责督促湖泊权属单位做好月湖、莲花湖、墨水湖、龙阳湖的日常水面保洁工作;4、负责对全区入湖排污口的监控,严格禁止新增、扩建排污口,对现有排污口逐步进行关闭;5、协助和配合市、区有关单位做好湖泊的生态修复计划实施及护坡岸线整治和生态稳固工程;6、负责全区湖泊界桩及湖泊周边保护宣传牌的设置和维护;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