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城市规划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检查。(二)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检查。根据《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规章行为实施检查。(三)实施全市基建工地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检查。(四)对我市棚户区改造无照房进行认定工作。(五)完成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