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负责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宅基地违法用地、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渔政、农村能源、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防疫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二)承担全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农业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四)受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移交或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五)完成局机关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