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城市公园环境卫生的集中统一管理;执行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秩序的日常管理,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的专项治理。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垃圾收集、处置业务,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负责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的规范管理;负责执行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收费标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及设施管理;监督、检查全县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负责数字城管“12319”案件处置工作,做好城市管理案件派遣、结案归档等指挥、监督、考评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