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中心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二)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有关要求,确定阶段性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宣传重点,进行典型宣传、热点引导、舆论监督,组织好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把握好舆论导向和宣传口径。(三)贯彻行业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优质安全传输、播出以及报纸的安全出版、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等工作。(四)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产业发展规划,依照政府授权,管理经营本中心所属国有资产,确保其保值、增值。(五)负责管理中心所属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户外广告屏等,承办各类重大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