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服务群众业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市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二、承担县城广场、道路、桥梁、雕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三、承担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参与城市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四、承担县城路灯、霓虹灯等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五、承担县城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环卫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六、指导各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路灯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卫工作。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