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依法以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相关部门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及与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职能。依法承担旗内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配合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和动态调整公布工作。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和信息化建设。依法受理城市管理方面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