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