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宗旨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业务范围负责宣传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察、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国地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依法依规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