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1.七层以下且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含3万平方米)住宅小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2.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且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住宅小区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3.沙依巴克区辖区内的城市次干道、支路、巷道及附属设施以及七层以下、3万平方米以内的群体住宅小区(除宾团、军区、八钢、石化、铁路、民航等自行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4.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对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备案管理5.施工许可证发放范围内的劳保统筹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供热配套费、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