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的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货物、服务采购、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档案寄存及管理;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及缩微;业务数据保护与恢复;资料编辑、数据整理、数据处理、分析和存储服务;档案销毁技术服务;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