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不含住宿);承办展览展示;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软件开发;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推广;文艺创作;电脑动画设计、制作;摄影摄像服务;租赁影视器材、服装、道具、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销售纸制品;加工纸制品、印刷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