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整合工作;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进行研究。承担实施县直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建设和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和使用调配;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购置、项目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对工程进度进行督促。承担集中办公区水、电、供暖保障和公共设施的管护维护;负责在我县任职、挂职县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使用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直集中办公区的安保、保洁、绿化美化、公共秩序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资源国有资产清查、统计、核定工作;参与县级党政机关重大基建、房地产项目的论证和决策。承担全县公务用车和船只的调派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接待政策,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接待工作规定和办法,规范接待礼仪、建立接待工作体系,并组织实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