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决策和有关规定;依法拟订和公布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行政管理规定;依法拟订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根据管理权限审批投资者在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内的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的进出口计划和业务;负责做好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土地征用审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发证的有关初审工作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和工业产业转移园区内基建工程报建审核、施工监督工作;负责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等初审方面的管理事项;参与开发区和工业转移园区内公共服务建设;指导企业生产和发展的管理;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