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消防施工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土地综合治理开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劳务作业;建筑设备租赁及设施;建筑工程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