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