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担全县农业、林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类项目投资及管理;农业投资项目开发、土地流转与投资开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林业休闲旅游开发;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品牌流通与市场建设;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投资管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旅游景区(点)开发与建设;从事旅游商品、民族工艺品等的开发与经营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收储开发流转;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建设项目开发投资及服务;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销售;种养殖业;林下经济开发利用、园林种植绿化产业;房屋、厂房、地块及农业基础配套设施、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