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招投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质量检测、企业管理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特种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土石方挖运工程;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绿化种子苗木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