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建筑设计;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提供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索赔业务服务;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监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