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东宁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牡丹江市委和东宁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行政辅助工作;2.负责做好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相关公有房地产的权属登记、配备处置和维修改造工作以及公共事业经费支出和公共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做好公务用车集中采购、处置和调度服务工作;4.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生活服务、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管理服务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物业、餐饮后勤服务工作;6.负责四大班子综合性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和国家机关、其它省市副厅级以上干部及国内重要企业财团、知名人士,安排接待外国官方团组、重要外宾、港澳台知名人士工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省市在我市召开的会议和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公务接待等工作;7.负责市党政代表团及重要经贸考察团出访国内各城市的后勤保障工作;8.负责市级机关班子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的办公活动服务工作;9.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领导交办的其它后勤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