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经济组织资产财务和运行的指导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社区集体经济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协助做好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和股权管理工作;承担社区经济组织资产财务规范管理、审计、社区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合同管理和财务公开的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土地流转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好农业承包合同的鉴证和调解,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