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勘察咨询服务;工程测量及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机械工程、电子科技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幕墙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防水工程、景观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工程勘察;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机械设备租赁;安防工程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