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规范我县基本建设财务及工程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监督,保证资金合理使用,提高投资效益。审查我县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和企业(含中、省、市直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用自筹资金(含购买职工住房资金)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上以及“拼盘”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包括实行投标工程的标底造价)。参与审查建设项目概算和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工作。主管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参与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的标底管理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审查建设项目的财务决算及竣工决算。对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审查意见;催缴基本建设收入、项目提前竣工投产期间实现利润和投资包干结余等。参与地材价格系数的调整,使建筑产品价格逐步走上科学合理的轨道。接受委托,提供基本建设工程概、预、决算及财务会计业务咨询、代理记账、业务培训、工程造价鉴证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