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统筹建成区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编制管理工业园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他各类规划,按程序报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建设、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及辖区内环境保护。拟订工业园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统计、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管理工业园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监督和评审,协助税收征管。负责组建、监管投资和融资平台,组织实施开发性项目的引进和监管,负责招商引资及招引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土地报征、整理、储备和供应;负责公共公益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建成区内的劳动、民政、计生、社保、文体、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