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航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拟定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航道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及航道保护范围;承担航道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航道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航道及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拟定航道养护质量技术指标,对外协调涉航业务;承担航道测绘工作,发布航道通告,公布航道维护尺度和内河航道图;为航道行政审批及管理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与航道安全生产、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航道进行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承担航道发展战略研究,承担航道节能、环保工作,组织开展航道科研、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预决算、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