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东宁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牡丹江市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建立国内外招商引资工作联络网络,承担全市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工作。(二)负责策划组织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组织参与全市重大招商项目洽谈和签约工作。(三)负责对口合作工作落实工作。(四)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向上级报送统计报表。(五)负责参与制定完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考核认定招商引资成果(六)负责招商项目库建设,包装产业招商项目,组织或参与全市重点招商项目的策划论证工作。(七)负责招商宣传工作。(八)完成市委、市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