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统筹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及全省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含省属高校及公立医院,下同)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划转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标准、更新、购置配备等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除外)。负责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处置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省部级干部住房及生活服务管理、厅级干部周转住房、有关存量公房的管理及调配等工作。承担省委大院、省政府大院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