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负责法律法规和按相关规定赋予或委托镇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等;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救援、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及其它相关执法工作;负责辅助统筹协调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人员力量;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技术服务及事务性工作;对本级政府行政行为信息进行收集和研判;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