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基础电信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经营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CDMA2000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TD-LTE /LTE FDD),第五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固定通信业务(仅限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在本区域范围内经营固定网本地通信业务(含本地无线环路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通信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通信业务、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26GHz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在本区域范围内经营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以及无线数据传送业务;在全国经营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IPTV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IPTV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互联网地图服务(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