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花卉种植;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