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和制度,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制定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和措施,提出改革和完善财税政策和财政管理制度的意见或建议;监督检查全县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等相关主体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的单位进行查处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追究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监督检查全县财税收入征收部门的收入征收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进行跟踪检查。参与其他监督机构住址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各类资金、项目、重大项目等的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县财政内部股室、下属单位、各乡镇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国有资金经营、管理、处置中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情况;受理违反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举报案件;于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协调搞好监督检查;承担上级财政监督部门、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专项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