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负责牵头全区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有关市容秩序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作业、环卫设施规范与技术标准。参与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牵头组织全区市容秩序整治。牵头组织“门前三包”工作。牵头机动车清洗站管理、非法张贴治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街面环卫清扫保洁及管辖范围内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实施环卫政策性收费工作。协助开展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执法工作。协助监督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行为。协助指导乡镇(街道)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参与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有关重大活动、应急抢险的保障工作。牵头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市容秩序管理和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信访和投诉的处置。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