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米林市人民政府批准,米林市自然资源局以线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宗地编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限高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 |
米林市消防大队旁边 |
****.** |
≤*.* |
≤**m |
≤**%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一)具体的规划要求以米林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出让方对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自行勘察设计。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以及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包括控股或投资的企业)不能申请参加报名。
(三)米林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编号 |
面积(㎡)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 |
****.** |
** |
***.** |
(一)宗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税费。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二)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并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该宗地全部出让成交价款。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米林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林县支行
账号:*****************
四、公告、报名、拍卖时间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提交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在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成功的,视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四)竞买人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竞买人可在竞买交易网站查看竞买人资格预审结果。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五)拍卖时间:****年*月**日**时**分,每轮限时竞价*分钟。
五、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照拍卖程序进行,通过竞价并不低于底价,以最高竞价人确定为竞得人。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ggzy.xizang.gov.cn。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人必须具备开发实力,在报名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竞得人需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视为违约,竞得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权加收滞纳金,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或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五)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六)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相关资料。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出行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七、交易实施
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由米林市自然资源局(单位)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米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齐志超 普布次仁
联系电话:****-*******、***********、***********
米林市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