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1#栋及3#栋样板间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其它公告 湖南省 | 长沙市 | 岳麓区
发布时间:06月19日
项目编号:0623-2475N1111041
预算金额:265.07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1
开标时间:2024-07-10
项目名称: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1#栋公寓及3#栋样板间软装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731*********
联系人:王**
单位: 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0731*********
联系人:罗*
单位: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0731*********
联系人:温**
单位: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0731*********
联系人:高**
单位: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栋公寓及*#栋样板间软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栋公寓及*#栋样板间软装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N*******;   

*.* 项目预算:*******元;

*.*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城南部金龙镇,属湖南湘江新区湘阴片区,东临芙蓉北路,北邻永福路,南靠规划一路,西侧为现状低洼农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约**.*亩)。

*.*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 工期:***日历天;

*.* 招标范围:湘阴县金龙先导区首开区项目一期*#栋公寓及*#栋*层样板间室内软装,包括公寓门厅家具、公寓室内生活家具、电器、办公家具、照明灯具、会议桌椅、配饰等,具体施工内容以本项目采购清单及相关文件为准。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及本合同要求。

*.*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如相关项目厂家保修期超过*年的,则保修期以较长期限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日起至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号招标大厦****室)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日*时**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楼开标一厅(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号招标大厦)。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担保

*.*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担保人民币 万元 整。

*.* 投标担保金额:*****.**元。

*.* 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 投标担保交纳方式:

(*)采用现金形式的,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需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打印的账户信息,包含户名、账号、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等信息)以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户  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

账  号:******************

开户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缴纳招标文件费和投标担保请注明项目编号【****-****N*******】

(*)采用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开具的无免责条款的保证保险)形式的:

①投标人提交的保函(推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担保)须对应到所投项目(标段),保函填写的受益人和申请人全称应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开具成功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含),保函有效期应当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②投标人应将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投标人和担保人对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沙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阴梅溪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金茂广场南塔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号

联系人:高运保、罗亮、温淑芳

电话:****-********、********

电子邮件:******@***.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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