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要求,做好市生态环境局及直属一类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现拟通过社会公开选取方式,确定****-****年度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服务,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向社会力量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具体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万元及以上)。
*、因专业技术性较强、招标难度较大需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自行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万元以下)。
二、服务对象
市生态环境局及直属一类事业单位(市环境信息中心、市固体废物处理服务中心、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中心)
三、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澄清、修改、解释、组织论证采购文件;
*、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介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邀请相关部门现场监督;
*、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负责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如有其他要求除外)组织评审工作;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介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通知书,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协助处理供应商投诉;
**、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有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同时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工作人员;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或企业;
*、近*年内机构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近*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处罚。
五、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频道发布选取公告*个工作日;
*、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名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商进行评审,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家代理机构提供服务;
*、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
*、结果公示完毕后,我局按服务期内采购项目数量,以一事一签、循环选取的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在服务期限内如发现采购代理机构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无特殊原因拒绝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我局依法与该机构解除委托合同。
六、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于****年* 月**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应包括:
*、报名单位概况(含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证明、业绩情况等材料;
*、采购代理服务方案(含工作服务方案、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流程、责任人员及分工、应急及投诉处理流程等);
*、代理收费标准;
*、评分表(自评分)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申请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申请单位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谢工,****-*******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伍工,****-*******,*********@***.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号***财务与审计科
附件:选取代理机构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