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太阳能储热温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巴彦淖尔市 | 临河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15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太阳能储热温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太阳能储热温室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正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太阳能储热温室项目 临FJ****-***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太阳能储热温室项目 临FJ****-***-**-**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二号开标室(五楼) |
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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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辰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浩彤现代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 |
建设期*年 经营期**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岳鹏亮 / 二级建造师 蒙************ |
企业业绩 |
*.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棉帘拱棚二期 *.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棉帘拱棚三期 *.临河区花卉果蔬设施农业观光扶贫产业园新型棉帘拱棚四期 *.临河区干召庙新丰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栋棉帘拱棚)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彩凤 中级工程师 ***********、王娇安全员蒙建安C*(****)*******、李鹏材料员**************** 、胡佳楠预算员****************、张维施工员****************、张瑶资料员****************、孟凡爱质量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赫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巴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 |
建设期*年 经营期**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伟 / 二级建造师 蒙 ************ |
企业业绩 |
*.乌拉特中旗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石哈河镇粮库改造和德岭山储粮库建设项目 *.磴口县布隆淖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二批补短板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任国荣中级工程师 *********周晓芳安全员蒙建安 C*(****)*******、 刘帅施工员**************** 、屈俊明质量员**************** 、孟伟材料员**************** 、王慧资料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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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星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昊隆商贸专业合作社 |
投标报价(元) |
********.** |
工期(交货期)天 |
建设期*年 经营期**年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王贺英 / 二级建造师 蒙************ |
企业业绩 |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人民政府富海嘎查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工程 *.乌拉特后旗乌盖苏木人民政府巴音乌拉嘎查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白小茹 中级工程师*********** 崔丽安全员**************** 李艳艳质量员**************** 陈文明材料员****************、赵埔新施工员****************、狄炜资料员****************、赵文达预算员****************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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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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