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
项目名称:顺德(龙江)三联家具产业升级示范园区-五福路周边道路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
一、澄清
招标公告中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中的“投标人”是指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
二、其他说明
(一)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改变。
(四)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教育办公室) |
代理机构: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龙江镇人民政府大楼六楼教育办公室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号金色领域广场*座***B房 |
联系人:孔先生 |
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