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莆田辖区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补遗书(第**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年莆田辖区高速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招标编号:E*******************)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二、报价文件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重大偏差处理,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明确之处,按细微偏差处理中: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
现删除“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其他不变。
二、本补遗书修改本项目《固化清单》,并以本次《固化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莆田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