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辅助性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
交易编号:SJ-ZC-********-**
项目名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辅助性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辅助性服务项目,主要是通过采购方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良的公积金业务办理、咨询引导、公积金电话咨询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通过系统领取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综合窗口服务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号、泰财采〔****〕*号、工信部联企业〔****〕***号、鲁财库〔****〕**号、财库[****]**号、财库[****]***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线上质疑。投标人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方式:****-*******
(*)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杰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人:卢科长
电话:****-*******
地址:泰安市市民之家五楼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杰
电话:****-*******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杰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