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 日**时 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城)》、《阳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发布了阳城县城乡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过程跟踪及结算审核招标公告,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招标计划有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电子邮件:*********@***.com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城县佳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阳城县白桑镇长征村
联系人:马锁群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盛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阳城县凤城镇水村村凤冠国际广场商业*#
联 系 人:白浩芳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