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73号东边数5、6、7间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SWZC250058
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73号东边数5、6、7间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项目编号 |
SWZC****** |
项目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号东边数*、*、*间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锦兴投资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临山路**号东边数*、*、*间门市房三年使用权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单价 |
挂牌价格 |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用于餐饮、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同时须负责管理包括安防、卫生等问题;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居住;不得转租、分租或以转租、分租的名义进行经营。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出入通道及消防通道须承租方自行协调,公共设施共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同意资产租赁合同一年一签,租赁期满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两次;或一次性签约租赁期不高于三年。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须自行协调水、电、网等事宜,如需安装水表、电表、网线,须自行协调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需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