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 ****NCZ(GY)****** | 项目名称: | 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原市原州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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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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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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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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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应急救援设备类 | 应急救灾物资 | 批 | * | *******.** | 否 | 标的*-应急救援设备类: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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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采购需求.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货物类).doc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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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 商务响应 | *.**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一项加*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 技术响应 | **.** | 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其他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指标、参数的得**分。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减*.*分,减完为止。注:所有带“★”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所投产品的说明书、官网截图、检测报告等)予以佐证,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核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一经查实,将按废标处理。 |
* | 视频演示 | **.** | 本项目需进行产品功能演示,产品演示清单:防爆手电筒、夜视仪。产品功能演示要求:(*)主要功能介绍:投标产品对应招标文件中主要功能进行介绍,包含投标产品品牌型号、整体布局及外观展示;(*)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介绍:针对主要参数、一般参数进行介绍;(*)对实体货物的使用、实战情况、采购文件未要求的配置内容等展示。演示完全符合或优于上述内容的得**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扣*分,扣完为止。完全符合或优于上述内容的是指:演示完整全面,条理清楚, 操作过程流畅,方便快捷;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内容存在缺陷是指功能演示不全、视频内容缺失、演示与实际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存在与项目明显无关的内容、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以下情形不得分:(*)未提供视频的不得分;(*)未明确品牌型号的不得分;(*)无法正常播放的不得分;(*)视频中展示的产品和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不一致的不得分。注:视频演示说明:演示所需的设备、相关材料等由投标人自行准备。该项目采取实物录制视频演示的方式,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真实设备搭建演示环境进行演示录制,如提供PPT或word等方式进行讲解演示不得分。视频演示要求:演示视频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不允许对视频演示画面进行修改,以免导致视频模糊或出现马赛克等影响视频真实性及演示画面清晰度的问题。若存在以上问题,将视为不满足演示要求,相关演示项不得分。投标供应商应将视频短片,置于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桌面。在评审演示环节,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投标供应商通过抽签,对各自的便携式计算机进行编号,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次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审演示结束后,将抽签编号的投标供应商名单提交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对编号对应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演示分值进行汇总。视频短片播放总时长不超过*分钟,投标供应商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桌面文件、视频短片中出现供应商名称等有关信息。 |
* | 售后服务 | **.**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对所投产品的易损件更换、返厂维修以及明确详细的工作流程等)进行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完善,周到全面,内容完整清晰不缺项且科学合理的得**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完善,内容较为完整清晰不缺项的得*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一般不缺项的得*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善,内容有缺项的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
* | 实施方案 | **.** |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供货方案、安装方案及培训方案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强且科学合理,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及措施完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配备齐全,项目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及时间节点明确,工期保障措施完善的得**分。方案较为完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较齐全,项目进度安排较为合理,工期保障措施较为完善的得*分。方案内容一般不缺项的得*分;方案不完善,内容不完整的得*分。方案未提供不得分。 |
* | 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 | *.** | (*)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措施得当,非常细致、全面,履约能力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分:(*)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完整,但是缺乏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具体描述,有相关的保证措施,但缺乏相关证明,可以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缺乏针对性,制定的保证措施不完善、不全面、不细致的得 *分:(*)履约能力与保证措施内容不合理,无针对性,没有制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保证措施和方案,得 *分。(*)未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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