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
涪陵区龙潭镇双埝沟水库水毁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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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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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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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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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结 果 |
/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涪陵荔枝建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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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展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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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俊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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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人 |
重庆市涪陵荔枝建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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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
**.***** |
最高限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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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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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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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公司: 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单位公章) |
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号)执行。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