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秀山发改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市级和县级)配套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秀山县官庄街道、龙池镇、清溪场街道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化类池***座,配套管网*****m;建设生态缓冲带*****m*;生态受损区修复,建设人工湿地*****m*;应急防护工程,修建防撞护栏***m,应急池*座;设置隔离防护网****m。
*.*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书)、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内容,并参与后期有关技术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行政事业大厦**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号*幢*-**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