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NZB-********
原公告的采购招标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琼海市第一小学教育设施设备等装备(第三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时**分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致:各投标人 *、对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进行调整,因内容过多,具体详见更正版招标文件; *、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进行调整,因内容过多,具体详见更正版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现更正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法律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人员须遵守实时发布的海南省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最新琼海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相关单位实时关注并自觉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人民路西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号银海苑三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