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闲置用地招租公告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经县财政局批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号东侧****.**平方米油库用地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资产概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号东侧****.**平方米油库用地,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号东侧,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油库用地,土地性质为行政划拨用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租金与租期
*.租金****元/亩·年,一亩起租,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的单价。
*.出租期限:具体洽谈。
三、公告方式及时间
*.公告方式:分别在资产出租的所在场所、本单位宣传栏、昌江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报名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号)。
五、招租方式及租金缴纳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招租底价与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方式成交。
*.租金缴纳方式:租金实行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按年支付。第二年承租人须在合同对应日前**日内缴纳当年租金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六、承租方资格条件及报名提供材料
*.承租方资格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供材料:报价函、企(事)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复印件(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承租方不得利用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
*.报名人如需查看房屋现状,须于报名前自行查看。提交报名申请即为认可标的物现状,充分做好调查了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联系人:熊丹伟,联系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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