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资金\u201c以电折水\u201d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康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6月25日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84
项目名称:康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资金以电折水”项目
(康平县****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资金 “以电折水”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平县****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资源管理资金 “以电折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调整文件内给定格式的表格序号,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康平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康平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康平县胜利街道向阳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卓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号中汇广场A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学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