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富徽公司公务用车资产处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JY*******
*、项目名称:富徽公司公务用车资产处置项目
*、投标有效期:竞价开始后**天。
*、项目内容:本项目涉及三辆公务用车评估价值总计*****元,本项目评估价不包含转让后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承担。
*、最低限价: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帕萨特牌黑色小型轿车****元;第二包:比亚迪牌白色小型客车****元;第三包:别克牌灰色小型普通客车****元。
*、合同履行时间:中标人在取得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凭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招标人办理过户流程,转让标的相关数据及信息以现状为准,如本公告、评估报告列示数据及信息与现状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不得要求退款和退车。过户完成后方可与招标人办理车辆移交手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获取文件方式、标书送达地点和截止日期
*、本次招标采购服务使用纸质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被授权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竞价响应文件开启前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准时参加竞价(以签到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获取竞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如下: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分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①竞价文件获取时间内,请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同时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包号)于公告期间内正常上班时间(*:**-**:**,**:**-**:**)至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楼)购买竞价文件;
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竞价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同时注明参与的项目名称及包号)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到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QQ邮箱:*********@qq.com)并领取竞价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报名登记后,招标人将于****年*月**日上午**:**-**:**统一组织安排现场查看转让车辆,请各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现场查看(联系人:王先生 ****-*******),若未在规定时间段内现场查看转让车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无关。
未按要求正常购买竞价文件并报名登记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其竞价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会议室(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市城乡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一包:帕萨特牌黑色小型轿车;第二包:比亚迪牌白色小型客车;第三包:别克牌灰色小型普通客车。
*.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投标保证金:
(*)金额:第一包:****元整;第二包****元整;第三包****元整。(投标人务必严格对应所投包别缴纳保证金,不得混淆。未按要求足额、准确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竞价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交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竞价,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昱城支行
注:若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保证金应由报名的自然人本人账户缴纳,若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应当由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竞价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不按竞价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竞价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在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对本项目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竞价响应文件或放弃成交人候选资格的;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
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山市富徽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女士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号昱东大厦五楼
联系人:卫工
联系方式:****-*******
竞价公告.pdf